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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中区留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评标情况报告

发布单位:[基建处]

发布时间:[2014-07-23 10:40:44]

信息索引:[10574-0019-09-2010-00055-1]

发文文号:[基建简报2010年第7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信息公开_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_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使用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主题词:[基建工作简报]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中区
留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评标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中区留学生公寓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2805平方米。本项目资金已到位,基础资料已经具备,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二、报名情况
本招标项目于201068612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2010612日下午4,共有七家单位递交了报名资料,分别是: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主体)/ 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主体)/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体)/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依法组成,共9名评委,其中招标人指派评委3人,从广州建设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评委6人,经评委成员一致推荐陈嘉华同志作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长。详见下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表
序号
 
工作单位
1
陈嘉华(组长)
广东建艺设计院
2
陈瑜陆
广空设计院
3
郭平原
华工大建筑技术咨询公司
4
曹振军
广州珠江新城建筑设计院
5
吴珊瑚
广州大学
6
孙作玉
广州大学
7
陈穗先
华南师范大学
8
张剑
华南师范大学
9
林建翔
华南师范大学
 
四、开标情况
至投标截止时间2010712日上午1100时止(北京时间),共有六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如下表所示:
 
石牌校区中区留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主体)/ 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2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3
广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4
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5
佛山市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体)/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6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至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主体)/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评标采用暗标方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对各个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信封进行开启,评标前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号。
五、评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充分比较的基础上,采用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各投标方案的排序。
六、经统计确认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经过三轮投票和一轮附加投票,评比结果为:第一名为6号方案,第二名为3 号方案,第三名为1号方案。然后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表的见证下,开启各投标单位保密信封,确定: 6 号方案对应投标单位为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主体)/ 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3 号方案对应投标单位为广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1 号方案对应投标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体)/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推荐: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是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主体)/ 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是广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广东省工程勘察院,第三中标候选单位是佛山市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体)/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各单位具体排名顺序如下:
排名
投标单位名称
1
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主体)/
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察院
2
广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3
佛山市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体)/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4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
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5
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6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八、中标单位
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华南师范大学依招投标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主体)/ 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是1,705,020.00元。
                                                     
 
 
 

 

送:校领导
发:各院、系、机关各部处、校工会、各单位

 

                                      (共印100)